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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呂品逸/台中報導
台中一名酒店常客阿全(化名)前年8月間到台中一家酒店消費,見酒店妹可可(化名)酒醉,當下跟幹部反應要帶可可出場,卻開車將可可載往摩鐵性侵,可可事後報案,阿全卻辯稱因他曾答應要包場10天卻未兌現,才遭到報復。法官審理時,推算可可當時的抽血酒測值高達120.3mg/dl,依法判阿全3年6個月徒刑。
i88▲可可遭性侵後報案,經推算當時的抽血酒測值高達120.3mg/dl。i88(示意圖/)
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可可指控當天遭阿全性侵時逐漸酒醒,但因為在摩鐵房內孤立無援,假意向阿全表示身體不舒服,並讓阿全開車載回酒店,隔天凌晨朋友和經紀人見她神情有異,她才表明自己遭性侵,並在朋友的陪同下去醫院驗傷並報案。
案發後阿全否認性侵,辯稱因為答應可可要包場10天卻沒做到,對方為了報復他才誣陷性侵。法官在審理時調查,推算可可當時的抽血酒測值高達120.3mg/dl,比起一般人大約0~30mg/dl高出非常多,且兩人並未討論包場之事,認為阿全供詞不足採信,依趁機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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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: http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3286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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